成人监护是一种为决策能力受损的人提供支持的法律制度。根据该计划,适用于因精神或身体原因而无法对自己做出适当决定的成年人、监护人在法律诉讼和日常生活方面提供帮助。其主要作用是支持与财产管理、健康和护理有关的决策。
本文介绍了成人监护的基本知识以及如何使用成人监护。
谁应该阅读这篇文章
想考虑将来认知能力下降时该怎么办的人。
我听说过成人监护,但它是什么?有人说
担心父母年纪太大被骗的人。
希望获得遗产规划建议但不知道该找谁的人
成人监护制度概述
什么是成人监护?
成人监护制度保护因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或痴呆症而对自己做决定感到焦虑或担心的人,帮助他们签订各种合同和办理各种手续、代为管理自己的财产、签订必要的合同并在事后撤销不利行为、该系统通过协助当事人签订各种合同和办理各种手续、代为管理财产、签订必要的合同以及事后撤销不利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保护和支持。这个系统是目的是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同时提供必要的支持。
法律监护
当一个人的决策能力受损时,可由本人、配偶、四等亲属或市长(如无亲属者)向家庭法院提出申请,指定监护人、保护人或助理。监护人(监护人)由家庭法院任命,为被监护人(委托人)提供法律支持。
- 监护权
由于精神失常。决策能力受损者家事法庭为被监护人指定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代表被监护人执行所有与财产有关的法律行为、被监护人的法律行为可以在以后撤销。 与监护和援助不同的是,"所有法律行为(如合同、买卖,但不包括购买日用品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为)"都包括在内。 - 国家的保全或监护
由于精神失常。决策能力严重受损的人。家事法庭为以下人员指定一名监护人与预先确定的财产有关的重要法律行为必须征得保护人的同意。并可在以后撤销未征得同意的行为。 - 载体
由于轻微精神失常。决策能力不足的人。家事法庭任命一名与家事法庭判决中授予的财产有关的某些重要法律行为、对于未征得同意的行为,必须征得助理的同意,并可在事后撤销。
自愿监护
这是一种制度,当事人在合同(自愿监护合同)中决定,如果他们对自己做决定感到担忧,他们希望他们事先选定的人(自愿监护人)代他们做什么。
- 自愿监护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 "公证"。
- 担任自愿监护人并不一定要具备规定的法律资格,但律师、司法代书人和行政代书人往往会被任命为自愿监护人。
- 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律实体,还可以指定多个。
成人监护制度的现状(2023 年)。
- 成人监护相关案件(开始监护、开始保护、开始援助和任命自愿监护监督人)的申请总数为 40 951 份(上一年为 39 719 份),比上一年增加了约 3.1%。
- 共有 28 358 份开始监护的申请(上一年为 27 988 份),比上一年增加了约 1.3%。
- 共有 8,952 份保全申请(上一年为 8,200 份),比上一年增加了约 9.2%。
- 要求开始援助的审判申请数量为 2 770 份(上一年为 2 652 份),比上一年增加了约 4.4%。
- 共有 871 份要求指定自愿监护监督人的审判申请(上一年为 879 份),与上一年相比减少了约 0.9%。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 成人监护相关案件概览)
随着日本人口的老龄化,成人监护制度的现状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痴呆症患者、智障者和精神残疾者人数的增加,该制度作为支持决策能力受损者和保护其权利的一种手段而备受关注,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挑战。当前形势的主要特点如下
用户数量增加
使用成人监护系统的人数逐年增加。特别是,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加,许多决策能力受损的人,如痴呆症患者,都在使用该系统,向家庭法院提出申请的数量也在增加。虽然该系统的使用范围在 2020 年代不断扩大,但该系统的某些方面仍未得到充分认可。
监护负担
监护人主要由家庭成员担任,但近年来要求 "专业监护人"(如律师、司法代书人、行政代书人)的情况有所增加。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家庭监护人负担沉重,特别是由于财产管理和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家庭成员很难担任监护人。
欺诈风险。
部分、监护人管理不善和侵吞财产的问题日益严重。这就要求提高监护制度的透明度并加强监督。虽然目前已有一套由家庭法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但仍需进一步改进,以维持该制度的正常运行。
宣传自愿监护
自愿监护是一种允许个人在丧失决定能力之前指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作为其监护人的制度,从而更加尊重他们的意愿。然而与法定监护相比,自愿监护的使用仍然不太普遍,而且该系统的使用也没有达到应有的广泛程度。
加强社区支持系统
各市正在推广使用成人监护系统并开发支持系统。例如建立了 "成人监护支持中心",并扩大了该系统的咨询服务范围。此外,正在推动培训公民监护人和建立社区网络,以加强整个社区的支持系统。
未来的任务。
未来的主要挑战是进一步推广该制度,提高其可信度,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同样重要的是,要通过开展提高对成人监护制度认识的活动,确保该制度得到公众的广泛理解和适当使用。
在老龄化社会中,成人监护制度有望继续加强其作为基本支持系统的作用,但目前需要改进该制度并加强支持结构。
成人监护和行政程序
行政律师可以在成人监护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他们是提供成人监护制度各方面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之一,例如指定监护人的相关程序、监护工作的文件以及对顾问的支持。下一节将更详细地解释行政律师与成人监护制度之间的关系。
1. 协助准备申请文件
要使用成人监护系统,必须向家庭法院提交申请,这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行政律师可以代表客户准备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文件(医疗证明、户口簿等)。因此,行政助理可以为那些认为文书工作复杂难懂的人提供很大帮助。
2. 支持监护服务
行政助理可协助被指定为监护人的人员准备与监护事务有关的必要文件和程序。具体而言协助准备提交给家事法庭的各种文件,如财产清单和收支报告。对于监护权的新手来说,这些程序通常会很繁琐,因此行政律师的帮助会很有用。
3. 支持自愿监护协议。
在自愿监护的情况下,个人会事先起草一份合同,指定自己信任的监护人。这行政律师还可以协助起草自愿监护合同。他们确保合同在法律上是适当的,符合当事人的意愿,并协助在公证处对合同进行公证。
4. 作为公民监护人开展活动。
有些管理人还可以担任公民监护人。公民监护人是指在社区中担任监护人的人,而不是家庭成员或亲属、管理者可以利用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充当民事监护人。要担任公民监护人,申请人必须完成市政当局提供的培训课程,但行政助理通常因其监护方面的专业知识而被认为是合适人选。
5. 与监护有关的咨询服务。
行政顾问还可以就成人监护问题提供咨询服务。许多行政办公室提供继承、遗嘱和监护方面的建议,帮助用户及其家人了解这些系统并合理使用。
摘要
怎么样?
在日本这个超高龄社会中,监护人制度正变得越来越重要。重要的是,社会应了解并制定保护老年人生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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